规章制度

实验室职工守则

发布时间:2011-07-20

第1条 模范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,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。
第2条 热爱祖国,献身科学事业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以国富民强、民族振兴为己任。
第3条 宏扬科学精神,追求科学真理,树立科学态度,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。
第4条 秉承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"敬业、团结、求实、创新"的所风。
第5条 勇担重任,顾全大局,协同攻关,团结协作,尊老扶新,无私奉献。
第6条 倡导学术民主,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。
第7条 敢于标新立异,敢为天下先,不怕失败挫折 ,努力开拓创新,勇攀科学技术高峰。
第8条 在科研立项、成果评审、鉴定、验收和奖励活动中,遵循客观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不得弄虚作假。
第9条 在科研工作中,实验操作规范,数据记录完整,档案资料齐全。
第10条 在科技开发、成果转化工作中,遵循诚实守信互利的原则。
第11条 在管理工作中,秉公办事、廉洁奉公、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第12条 严守国家秘密和本单位的技术秘密,保护知识产权,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。